或许大家知道这样一个广为流传报广告实践理论:广告心理AIDMA法则,意思是指广告作用于消费者所经历的心理历程,也即是包括“引起注意→产生兴趣→激发欲望→强化记忆→促使行动”的五个环节。

户外大牌为什么会放至少一两个月?潜在消费者每天上下班走过时,有意无意地看到,久而久之就记住了,一有需要,可能就产生了效果;电视广告为什么一遍遍地放,我们都看烦了,他还很高兴地在放同一个广告?同样的道理,人久而久之,从开始的排斥,到慢慢注意、到产生兴趣、激起需求,最终购买,这些都需要有广告在支持。想想天天在公交车上看到“起得早,就是为了肯德基早餐”,你不会有一天注意它,不会有一天暗暗地吞一下口水,只要你吞一下,他就成功了。

邮件营销也是如此,如果确定这个目标客户有消费能力、有同类产品的消费记录、有同类产品或服务的爱好、符合你所销售产品的区域,你为什么不可以说他就是你的潜在客户?为什么不可以发邮件给他?只要他打开了,再发给他;如果再打开了,再发,直到他注册为止。

但注册是个刚才开始。我有个电商朋友,做品牌折扣的(88brands,告诉过本站的部分电商朋友),老板是法国人,27岁,深邃邮件营销,每周不离不弃,一直给注册过的用户发送产品折扣列表,现在已经积累了15万的用户,活性度非常高。

试问,国内有哪家公司可以做过的?我所知道的,只有当当、卓越、智买道等几个大的电商。并不是成本太高,而是是否有这个意识。

我们很多电商朋友都把从传统渠道转到电子商务来的,其实广告营销理念也是一样的,是互通的。电子邮件就象传统的报纸,可存储、容量大、即可做注册、陈列产品、做促销、企业大了还可以做品牌宣传,而不一样的是成本低、可精确监测、可与消费者直接互动、直接推送给消费者。网络上还真难找到比这个更可控的营销方式。

刚才看到有朋友说自架发送服务器,我觉得用来发送注册用户的邮件是非常好的,如果能够有潜在人群的数据,自己发自然也更好。但我觉得不主张的是网上四处乱搜,只要是一个邮箱地址,就认为把潜在客户的方式,是不可取的,其一成本太高,其二有损电商品牌。